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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芭薇股份:舆情管理制度2025-01-16  

证券代码:837023          证券简称:芭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和提升公司形象,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
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处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
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
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
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和监控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
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
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负责记录信息相关
舆情信息,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
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
整理归档备查。
    第八条 公司各分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
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
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
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剧烈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
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
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减
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各分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
门的相关人员在发现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总整理并将有关情况报送至董事会
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
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如为重大舆情,应立即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
    (三)其他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上报的,应及时、客观、真实进行报告。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的处置措施:
    (一)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
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董事会办公室同步开展实时监控,
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1.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对编造、传
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
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接待工作。保证各类沟通
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
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真实情况,
减少误读误判,防止舆论热点扩大。
    3.根据需要通过公司官网、新闻发布会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
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北
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经舆情工作组决定,公司可以聘请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进行核查,公告其核查意见,协助公司解决重大突发舆情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
媒体质疑时的公众信誉度及准确度。
    5.舆情事件处理结束后,舆情工作组应尽快消除媒体质疑产生的影响,并及
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
力。
    (二)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舆情的
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
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
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
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等应
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传播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
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
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外部机构或个人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
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
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