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华光源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5-01-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光源海
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源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华光源海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5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主要交易内 预计 2025 年发生 2024 年与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容 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如有)
购买原材料、 公司在关联方所在区域
燃料和动力、 代理运费 62,000,000.00 34,198,766.98 业务量增大,对关联方
接受劳务 的代理服务需求增加
关联方业务量增大,同
销售产品、商 支线运费和
40,000,000.00 20,287,605.35 时对公司支线运输业务
品、提供劳务 代理运费
需求增加
委托关联方销
- - - -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 - - -
产品、商品
其他 租赁费 230,000.00 230,000.00 -
合计 - 102,230,000.00 54,716,372.33 -
注: 2024 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经营发生情况,公司对 2025 年度的日常性关
联交易进行预计,明细表如下:
序 预计发生金额
关联方名称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号 (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关联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南有
1 接受劳务 方劳务 700.00
限公司
(代理运费)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南有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关联方
2 提供劳务 500.00
限公司 提供劳务(代理及航运)
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关联
江西骅光国际船务代理有
3 接受劳务 方劳务 5,500.00
限公司
(代理运费)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关联方
江西骅光国际船务代理有
4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 3,500.00
限公司
(代理及航运)
关联方为公司经营提供办
5 刘慧 租赁 23.00
公场所租赁
1、刘慧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
目前职业和职务:公司董事
关联关系:刘慧女士系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卫红
先生配偶。
2、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南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星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实缴资本: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2 日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新时空 1 号 1412
主营业务: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国际海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管
理;装卸搬运;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货物仓储
(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物流园运营服务;谷物仓储;棉花仓储;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金额(万元)
总资产 2,606.27
净资产 1,117.31
营业收入 8,591.34
净利润 149.72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湖南”)
50%的股权,公司监事李艳菊为上港湖南的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伍祥林为上港湖南
的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邱德勇为上港湖南的监事。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3、江西骅光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晓明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实缴资本: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19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渔苗塘路 99 号滨江凯旋城 18 栋不分单元 1204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报关业务,报检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孙小鹏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金额(万元)
总资产 2,957.95
净资产 980.90
营业收入 12,572.20
净利润 238.52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西骅光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30%的股权。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
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 定价公允合理。正常的关联交
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不存在通过交易损害公司
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方交易受到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 2025 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各部门根据项目开展的需要,按合
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
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
联董事李卫红、刘慧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
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
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