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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桑达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1-2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拟提交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相关提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对《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
之业绩承诺补偿安排的提案》及《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提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
之业绩承诺补偿安排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交易相关盈利预测及补偿安排等具备可操作性,且有利于公司本次交
易的顺利完成,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
管规定,公司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盈利预测及补偿安
排进行进一步的约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对《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提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编制及更新《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事宜进行了事前审
查,认为该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文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江小军




            宋晓风




            周浪波




                                            2021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