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 A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2: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00-3: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午 3: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7楼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刘桂林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 股东授权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 368,749,6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34.42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13,948,3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9.9722%;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含 股东授权代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54,801,362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股权登记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508%。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 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 序号 提案名称 否 股数 比例 *1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通 (股) (%) (股) (%) (股) (%) 过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 1.00 368,679,986 99.9811 69,700 0.0189 0 0 是 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 166,029,832 99.9580 69,700 0.0420 0 0 —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 2.00 368,679,986 99.9811 69,700 0.0189 0 0 是 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 166,029,832 99.9580 69,700 0.0420 0 0 —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 3.00 368,679,986 99.9811 69,700 0.0189 0 0 是 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 166,029,832 99.9580 69,700 0.0420 0 0 —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4.00 368,679,986 99.9811 69,700 0.0189 0 0 是 预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66,029,832 99.9580 69,700 0.0420 0 0 —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5.00 368,679,986 99.9811 69,700 0.0189 0 0 是 报告摘要 其中:中小投资者 166,029,832 99.9580 69,700 0.0420 0 0 — 关于公司 2021 年对外 6.00 (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 127,528,194 99.8590 180,100 0.1410 0 0 是 担保的提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27,528,194 99.8590 180,100 0.1410 0 0 — 关于公司 2021 年为控股 7.00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127,638,594 99.9454 69,700 0.0546 0 0 是 提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27,638,594 99.9454 69,700 0.0546 0 0 — 关于公司 2021 年新增日 8.00 127,638,594 99.9454 69,700 0.0546 0 0 是 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27,638,594 99.9454 69,700 0.0546 0 0 —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 9.00 《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之 127,528,194 99.8590 180,100 0.1410 0 0 是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提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27,528,194 99.8590 180,100 0.1410 0 0 — *注: 1 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 本表格中,“中小投资者”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6、7、8、9 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关联 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 202,650,154 股)、中国电 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 38,391,238 股)回避了表决。 提案 6 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熊洁、段頔婧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