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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桑达A: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桂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董事姜军成先生及郑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长
刘桂林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 公司 2022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公司治理”章节中董事
会工作情况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
净利润 204,045,716.71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 20,403,968.89 元;
加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316,142,516.52 元 ,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合 计
499,784,264.34 元。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及股东利益等因素,公司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37,959,234.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0
元(含税),计 91,036,738.72 元,余 408,747,525.62 元结转以后年度。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未
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前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属行
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有关规定,并同意该预案提
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3-01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已披露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2022.12.3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2022 年,公司将中电(武汉)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
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本年度
财务报告中追溯调整了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
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报表的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关于对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2022.12.31)》与
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7.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2.12.31)进行
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桂林、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郑曦回避了表决)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2.12.31)》与本公告同日
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8. 关于中国系统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详见公告:2023-01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桂林、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郑曦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
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系统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
华核字(2023)第 010741 号),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系统”)2022 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高于其承诺业绩,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关于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登载
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0.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目前根据审计师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
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1.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告:2023-012)
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公司 2022 年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2 年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
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3.关于公司 2023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拟在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88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公司在中电财务申请的授信额

                                      4
度),其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 75.3 亿元人民币,中国系统(母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8.3 亿元,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
有限公司拟分别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138 亿元、101.7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1                  建设银行                930,000
           2                  交通银行                565,000
           3                  招商银行                410,000
           4                  工商银行                375,000
           5                进出口银行                370,000
           6                  浦发银行                315,000
           7                  兴业银行                280,000
           8                  广发银行                280,000
           9                  中国银行                260,000
          10                  邮储银行                230,000
          11                  民生银行                210,000
          12                  农业银行                192,000
          13                  光大银行                160,000
          14                  宁波银行                150,000
          15                  百瑞信托                123,000
          16                  华夏银行                110,000
          17              国家开发银行                100,000
          18                  中信银行                70,000
          19                  北京银行                61,000
          20    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21                  江苏银行                40,000
          22                  苏州银行                35,000
          23                  成都银行                30,000
          24                  渤海银行                20,000
          25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000
          26                  南京银行                25,000
          27                  上海银行                15,000
          28              农业发展银行                13,000
          29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0,000
          30                  邯郸银行                 8,000
          31                  潍坊银行                 6,000
          32      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5,000
          33                  平安银行                 2,000
          34              其他金融机构                410,000
                                总计                 5,880,000
    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综合授信额度可在各金融机

                                    5
构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14.关于公司 2023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3-01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桂林、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郑曦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公司 2023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告:2023-01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公司 2023 年度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已披露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2023.03.3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2 年,公司将中电(武汉)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
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 2023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中对 2022 年一季度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
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报表的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关于对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 (2023.03.31)》
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9. 关于 2023 年一季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3-01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 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告:2023-01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2023-01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 2022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 2022 年度依法治
企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
事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上述第 2、3、4、5、11、14、15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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