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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桑达A: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2023-04-26  

                                     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 0 / F, To w e r B , L i z e S O H O , 2 0 L i z e R o a d , F e n g t a i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P R C h i n 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3)第 010390 号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桑达公司”)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是深桑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
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
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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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们认为,深桑达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桑达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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