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辽通化工: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1-03-21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1-008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通知于2011年3月10日以电话形式
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21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8人。公司董事长刘云文先生由于公出,未参加董事会,委托董事于小虎先生参加。公
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于小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
412,657,982.57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40,683,796.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01,660,434.80元,目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25,469,555.22元。
    2010年利润不分配,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11年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
做出的客观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董事会关联董事刘云文先生、于小虎先生、于国宏先生、任勇强先生、杜秉光先生回
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六、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七、关于新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关于印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
办法>的通知》(兵器审字[2010]695号)《关于集团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的通知》
(兵审字[12]号)的要求,公司从兵器集团确定的七家会计师事务所中选定国富浩华会计师
事务所为本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有鉴于此,公司拟聘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1年度
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1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关于新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决定是根据《公
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该所的工作表现后做出的,理由充分。董事会的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定是合法有效的。
    八、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关于公司财务报表追溯调整事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财务报表追溯调整是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公司通
过恰当的会计处理,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对公司
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同意该项及追溯调整处理。
    十、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11年4月15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1、2、3、5、6、7、
项议案。




     特此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