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现对该报告形成如下专项意见: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建立健全了法 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地贯彻和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 营管理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 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一年度公司治理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修订了内部控制制度, 各项内控制度制定较为完善,执行得力,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在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的防范了风险;公司内部架构完整有序, 运行正常,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其他员工能够做到兢兢业业,勤勉尽 责。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