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沃克森评报字[2011]第 0240 号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评估报告书声明 ........................................ 1 (摘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书 ....................................... 7 一、绪言 ............................................. 7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7 三、评估目的 ........................................ 10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 .................................. 10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1 六、评估基准日 ...................................... 11 七、评估依据 ........................................ 11 八、评估方法 ........................................ 14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 17 十、评估假设 ........................................ 19 十一、评估结论 ...................................... 20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21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2 十四、评估报告日 .................................... 22 评估报告签字盖章页 .................................. 23 评估报告附件 ........................................ 24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评估报告书声明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沃克森” 或我公司)接受贵 公司的委托,对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部分资 产进行评估,针对本评估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恪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掌握的事 实,在我们认知的最大能力范围内,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客观、公正的。我们的分 析、判断和推论,以及出具的评估报告遵循了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及相关法律权属资料由委托方、产权持有者提供并 经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恰当 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无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无利益 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及项目组成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抽查;我们已 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必要的查 验,但我们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对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六、本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结论仅 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 告中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 实现的参考依据,不应视为评估目的实现的价格保证,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并 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本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 评估目的,仅在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评估机构和 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八、本报告未考虑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目的实现时尚应承担的费用和所得 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因素,也未对各类资产的重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 九、本报告未考虑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抵押、担保等任何限制因素对评估结论的 影响。 十、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为取价标准,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 据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在资产实际作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价时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摘要) 沃克森评报字[2011]第 0240 号 重 要 提 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全面情况, 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全文。 一、绪言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 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的部 分资产在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 (一)委托方 企业名称: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法定代表人:刘云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零伍拾万陆仟叁佰陆拾柒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号: 210000004920321 经营范围: 无机化工产品;石油及石油化工产品生产储存销售(以上各项试生 产项目筹建);塑料制品、建安工程、压力容器制造、普通货物运输(以上各项限分 公司经营)。 (二)产权持有者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企业名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化工街道 法定代表人:于国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亿元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09 年 12 月 11 日至 2050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号:211100003045303 经营范围:苯;混合二甲苯;抽余油;聚乙烯(中间产品乙烯);聚丙烯(中间 产品乙烯);苯乙烯;聚苯乙烯(中间产品苯乙烯);加氢汽油;混合苯;混合碳四; 燃料油(闪点小于 61 摄氏度);丁烯-1;甲苯;乙苯;碳五;碳九(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11 年 11 月 2 日止) 三、评估目的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资产, 本次评估系为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的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 的部分资产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和范围为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拟购买的 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共计 105 项,账面原值 118,527,010.75 元,账面净值 116,020,735.84 元;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计 178 项,账 面原值 126,146,439.61 元,账面净值 122,500,587.75 元;管道沟槽共计 35 项,账面原值 289,662,844.04 元,账面净值 281,282,942.17 元;机器设备共计 3653 项,账面原值 671,209,439.38 元,账面净值 634,001,250.02 元;车辆共计 9 项,账面原值 276,065.00 元, 账面净值 256,893.65 元;电子设备共计 112 项,账面原值 438,118.31 元,账面净值 400,612.69 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7 项,账面净值 448,049,985.40 元。 产权持有者已声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无抵押、担保等法律瑕疵事项,并承诺资 产权属清晰,合法,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事项。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9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系由委托方确定,确定 的理由是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比较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实现。本次评估以 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为取价标准。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六、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为成本法。 七、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八、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账面价值 160,251.30 万元,评估值 163,507.53 万元,评估增值 3,256.23 万元,增值率 2.03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9 月 30 日 产权持有者: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固定资产 1 115,446.30 118,020.22 2,573.92 2.23 其中:房屋建筑物 2 11,602.07 11,539.37 -62.70 -0.54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3 12,250.06 12,355.64 105.58 0.86 管道及沟槽 4 28,128.29 28,447.66 319.37 1.14 机器设备 5 63,400.13 65,612.69 2,212.56 3.49 车俩 6 25.69 25.29 -0.40 -1.55 电子设备 7 40.06 39.57 -0.49 -1.2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8 44,805.00 45,487.31 682.31 1.52 资产总计 9 160,251.30 163,507.53 3,256.23 2.03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二项“ 特别事 项说明”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对于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二项“ 特别事项说明” 中有如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但非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事项,提醒报告使用者关 注: (一)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车辆和槽车证载所有权人与公司名称不符,尚未更名 过户,本次评估未考虑过户的相关税费。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二)公司自备货车过轨运输协议,是由公司股东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沈阳铁路局签定,有效期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 按照有关资产评估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 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本页以下无正文]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正文) 沃克森评报字[2011]第 0240 号 一、绪言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辽宁华锦通 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资产在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1、概括 企业名称: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法定代表人:刘云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零伍拾万陆仟叁佰陆拾柒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号: 210000004920321 经营范围: 无机化工产品;石油及石油化工产品生产储存销售(以上各项试生 产项目筹建);塑料制品、建安工程、压力容器制造、普通货物运输(以上各项限分 公司经营)。 2、历史沿革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 年 10 月 8 日更名前为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辽通化工” )系经辽宁省经贸委员会于 1996 年 3 月 29 日以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辽经贸发(1996)367 号文批准,由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0 年 10 月 26 日 更名前为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通达化工总公司共同发起,通 过资产重组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发字(1996)424 号文批准,辽通化工于 1997 年 1 月 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 13,000 万股,并于 1997 年 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 61,500 万元。辽通化工于 1997 年 1 月 23 日领取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深司法 N2470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86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9 月 11 日向全体股东配售 48,225,214 股 A 股,配股后总股本变更为 663,225,214 元。 2002 年 10 月 8 日,辽通化工更名为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 更为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化工街,并换领了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11 号文核准,辽通化工于 2007 年 12 月 27 日向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 537,281,153 股 A 股,至此辽通化工注册资本变更为 1,200,506,367 元。2010 年 9 月 30 日, 辽通化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云文,并换领了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21000000492032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辽通化工的业务性质为制造业,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辽通化 工的主要产品: (1)化肥类产品主要包括尿素(中间产品液氨)、甲醇; (2)石化产品主要包括:a、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主要包括柴油、石脑油、混合 碳九、碳九馏分、碳五馏分、混合苯、高硫石油焦和液化石油汽等;b、聚烯烃类产品 主要包括聚乙烯、聚丙烯、苯乙烯、乙烯等;c、芳烃类产品主要包括石油甲苯、石油 混合二甲苯、抽余油等; (3)精细化工产品主要包括丁二烯、ABS 塑料制品。 (二)产权持有者概况 1、概况 企业名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化工街道 法定代表人:于国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亿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09 年 12 月 11 日至 2050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号:211100003045303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经营范围:苯;混合二甲苯;抽余油;聚乙烯(中间产品乙烯);聚丙烯(中间 产品乙烯);苯乙烯;聚苯乙烯(中间产品苯乙烯);加氢汽油;混合苯;混合碳四; 燃料油(闪点小于 61 摄氏度);丁烯-1;甲苯;乙苯;碳五;碳九(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11 年 11 月 2 日止) 2、历史沿革: 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由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独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11 日取得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的 21110000304530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 2011 年 4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 本 89,500 万元,注册资本增加到 90,000 万元。 3、截止评估基准日,资产占有方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如下表: 投资方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0,000.00 100% 4、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的业务性质为制造业,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主要装 置包括年产 18 万吨乙烯装置、年产 14 万吨聚乙烯装置、年产 6 万吨聚丙烯装置、年 产 7.5 万吨苯乙烯装置、年产 4 万吨聚苯乙烯装置、年产 11.2 万吨加氢汽油的加氢装 置等 6 套生产装置、与生产装置配套的供水、电修、仪表、储运、化学试验等生产设 备和辅助生产设备、以及办公设备和各种车辆。分别分布在各装置区和其他辅助生产 部门及办公场所内。设备利用率 99%,产销率 100%。 公司主要产品为聚乙烯、聚丙烯、苯乙烯、聚苯乙烯。 聚乙烯是公司产量最大的产品,生产全密度聚乙烯,主要产品牌号有 HD5070EA、 HD5010EA、HD4503 高密度聚乙烯,LL0209AA 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牌号切换比较灵活, 目前注塑级 HD5070EA,棚模 LL0209AA 已获得省优产品,并已得到市场认可,HD5070EA 是国内可口可乐周转箱唯一指定使用的聚乙烯牌号,LL0209AA 做棚膜可不用掺和高压 聚乙烯,做地膜掺和量也少,因此成本低,很受用户欢迎。 聚丙烯主要产品牌号包括聚丙烯 F401、共聚 P340、P340A、PPB240、PPR200 等。 装置可根据市场需要及时更换牌号,生产比较灵活,共聚聚丙烯新产品 P340、P340A、 J746、J441 等是公司充分发挥四釜反应器的优势开发的共聚产品,其有良好的机械性 能,特别是具有良好的抗冲性能,经科学院化验检测,产品性能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这些基础树脂适应改性,在汽车、家电、建材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近年新开 发的共聚产品 PPB240、PPR200,熔融指数很低,做注塑级建材质量非常好,产品信誉 很高,供不应求,销售价格比普通聚丙烯高出 500 元/吨左右。 苯乙烯和聚苯乙烯装置的主要产品包括高抗冲级聚苯乙烯 825E、825TV,通用级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聚苯乙烯 525、535 及苯乙烯单体等。公司生产的高抗冲聚苯乙烯和通用级聚苯乙烯在 市场均有较高的信誉度。 (三)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均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主要包括《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 报告使用者。 三、评估目的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资产, 本次评估系为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的 部分资产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和范围为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拟购买盘 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共计 105 项,账面原值 118,527,010.75 元,账面净值 116,020,735.84 元;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计 178 项,账 面原值 126,146,439.61 元,账面净值 122,500,587.75 元;管道沟槽共计 35 项,账面原值 289,662,844.04 元,账面净值 281,282,942.17 元;机器设备共计 3653 项,账面原值 671,209,439.38 元,账面净值 634,001,250.02 元;车辆共计 9 项,账面原值 276,065.00 元, 账面净值 256,893.65 元;电子设备共计 112 项,账面原值 438,118.31 元,账面净值 400,612.69 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7 项,账面净值 448,049,985.40 元。 产权持有者已声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无抵押、担保等法律瑕疵事项,并承诺资 产权属清晰,合法,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事项。 资产清查申报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9 月 30 日 产权持有者: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资产数量 账面价值 资产状态 固定资产 1 115,446.30 其中:房屋建筑物 2 105 11,602.07 在用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3 178 12,250.06 在用 管道及沟槽 4 35 28,128.29 在用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机器设备 5 3653 63,400.13 在用 车俩 6 9 25.69 在用 电子设备 7 112 40.06 在用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8 7 44,805.00 在用 资产总计 9 160,251.30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是在现有用途持续使用的假设前提下,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资产在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9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系由委托方确定,确定 的理由是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比较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实现。本次评估以 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为取价标准。 七、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规依据、具体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包 括: (一)主要法律法规 1、国务院 1991 年第 91 号令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 36 号公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 行细则》;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 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1 年 12 月 31 日国办发[2001]102 号);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第 14 号令);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财企[2001]802 号); 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 年 12 月 31 日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 7、《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03 年 5 月 13 日第 378 号令); 8、《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 年 9 月 1 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2 号); 9、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 年 12 月 12 日国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发产权[2006]274 号); 10、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2006 年 12 月 31 日国资发产权[2006]306 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8 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 1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170 号; 14、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 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 财企[2004]20 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2007]189 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2007]189 号); 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2007]189 号); 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2007]189 号);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2007]189 号); 8、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2007]189 号); 9、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会 会协[2003]18 号); 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2007]189 号);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2008]218 号 200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12、《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 财企[2006]3 号)。 (三)经济行为文件 1、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文件、重大合同协议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权用证; 3、车辆行驶证; 4、重要设备购买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工程决(结)算书,工程(设备)竣工验 收报告; 5、重大资产的付款凭证;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6、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采用的取价标准 1、《2011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2、太平洋网站市场报价查询; 3、《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 一 1999); 6、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 号); 7、国经贸资源[2000]1202 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9〕154 号) 9、《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7)版》; 10、《2011 年中石化非标设备价格信息》; 1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 版) 12、《化工建设概算定额》(2003 年); 13、《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 14、《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 年); 15、《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辽建发[2007]87 号; 16、关于印发《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规协[2002]16 号); 17、关于发布《工程保险费》的通知(建标[1993]894 号) 18、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通知(辽财综合[2003]488 号); 19、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通知(辽财非[2008]68 号) 20、关于发布《合同鉴定费》的通知(辽价发[2005]11 号) 21、《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10 号文); 22、《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 23、关于《建设工程管理费》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09)103 号); 24、卫法监发[2003]135 号、计投资[1999]1283 号; 25、《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26、《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 发[2010]2 号) 27、《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 23、24 条;(辽政发[2004]27 号文件); 28、《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宜的通 知》(辽财税[2008]114 号);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29、《关于征收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耕地闲置费的通知》(辽政发[2005]48 号); 30、《辽宁省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辽土字[1989]51 号); 31、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 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597 号); 32、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盘锦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盘政发[2007]19 号);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507-200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34、《盘锦市 2011 年 2 季度价格信息》; 35、辽价发[2000]11 号、盘政发[2005]25 号、盘政[2005]42 号; 36、环境影响咨询按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 号; 37、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预(决)算、建筑物竣工图、工程合同等有关资料; 38、主要设备安装工程竣工图、工程合同及工程结算资料; 39、评估人员现场收集的其他资料。 (六)参考资料及其他 1、评估基准日资产清查申报明细表; 2、国家国库券利率、银行贷款利率等价格资料; 3、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等。 八、评估方法 (一)基本评估方法介绍及选择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时,要根据评估 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市场法是以现时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评 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 强的特点。由于与本次评估的资产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交易案例较少,缺乏市场公开资 料,故本次评估不采纳市场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资产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思路。由于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价值相关的预期收益和折现率等量化指标不易获 得,故本次评估不能采用收益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 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价值类型及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 评估采用的基本评估方法为成本法。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二)成本法介绍: 成本法是以现行的技术标准、工艺、材料重新建造与被评估资产功能相同的资产, 确定更新重置全价,同时根据被评估资产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以及使用年限确定其 综合成新率,最终根据资产重置全价和成新率的乘积确定评估值。具体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三)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申报明细表,逐一进行了核对,做到账表相符,同时通 过对有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核验,并由工程技 术人员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和核实。在此基础上对各类资产进行评定估 算。 1、房屋建筑物的评估方法 对房屋建(构)筑物评估采用成本法。具体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房屋建(构)筑物的重置全价视具体情况,主要以决算调整法、类比系数调整法、 单方造价指标法等方法中的一种方法来确定估价对象的建安工程综合造价或同时运 用几种方法综合确定估价对象的建安工程综合造价,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计算其它费 用、资金成本等。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其中: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建筑物和构筑物现场勘察成新率分别按以下方法确定 建筑物:对主要建筑物查阅各类建筑物的竣工资料,了解其历年来的维修、管理 情况,并经现场调查后,分别对建筑物的结构、装修、设备三部分进行打分,填写成 新率的现场调查表,计算出这些建筑物的调查成新率。 构筑物:调查了解构筑物的维修、使用情况,并结合现场调查,分别对构筑物基 础、主体、辅助设备等部分进行打分,填写成新率的现场调查表,计算出各构筑物的 调查成新率。 (3)确定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设备类资产的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结合评估人员在现场收集到的资料,考虑本次评估目的实现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后资产占有单位持续经营的前提条件,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对机器设备、运输设备进 行评估。 对于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 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市场购置的价格确定评估值。 对报废设备,视其具体结构材质及材质重量,按实际能够变现价格扣除合理处理 费用后确定;电子设备按零值确定;车辆应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直接按报 废金额以市场法确定评估值。 成本法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由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 部分组成。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 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购进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 设备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 的有关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于生产性机器设备在计算其重置全价时应 扣减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重置全价=不含税设备购置价格+不含税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资 金成本 根据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种类,在进行评估时,针对设备不同的情况,分别 考虑确定重置全价的构成要素。比如电子设备一般不考虑各项杂费,直接以不含税市 场价值确定重置全价;车辆则以车辆购置价,加上车辆购置费、牌照费等费用构成其 重置全价。 (2)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A、对价值量较大的设备成新率,以年限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的方 法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η=η1×40%+η2×60% 其中:η1:为年限成新率 η2:为现场勘察成新率 η:为综合成新率 式中的年限成新率根据该项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以及已使用年 限确定,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或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100% 车辆为行驶里程法成新率与年限成新率孰低确定 车辆行驶里程法计算的成新率=尚可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尚可行驶里程)× 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在现场清查阶段评估人员通过现场观测,并向操作人员了解设 备现时技术性能状况。根据对设备的现场调查,结合设备的使用时间,实际技术状态、 负荷程度、原始制造质量等有关情况,综合分析估测设备的现场勘察成新率。 B、对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一般直接采用年限成新率确定。 C、对超期服役的设备以现场调查成新率确定综合成新率,如能发挥其功能,其 成新率一般不低于 15%。 (3)确定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在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并进行了实地调查之后,根据待估宗地的特点 及土地开发状况,选取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作为本次评估的基本方法。 (1)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通过对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对各城市已公布的 同类用途同级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宗地客观价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如下: 基本公式: P= P`×Z 式中:P——宗地地价 P`——宗地所在城镇基准地价水平 Z——综合修正系数 (2)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 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宗地地价=土地取得费及有关税费+土地开发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3)根据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及成本逼近法的评估结论,结合现实地价水平并与 评估测算结果相比照,最后按两种方法的加权平均值确定宗地的最终评估结果。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按照我公司与辽通化工签定的资产评估 业务约定书,我公司评估人员已实施了对产权持有者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 及相关资料的核对,对资产进行实地查看与核对,取得了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收集评估资料,以及我们认为有必要实施的其他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 如下: (一)接受委托阶段 1、委托方正式确定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评估机构之 后,我公司与委托方签定了评估业务约定书,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和评 估基准日。 2、根据委估资产的具体特点,制定评估综合计划和程序计划,确定重要的评估对 象、评估程序及主要评估方法。 3、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特点将评估人员分为设备评估组、房地产评估组,各小组分 别负责对产权持有者申报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 (二)现场调查及收集评估资料阶段 1、资产清查申报明细表的填报 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产权持有者进行资产清查和填报资产清 查申报明细表。 2、评估对象的核实 根据资产清查申报明细表,按评估准则和评估规范的要求,核实资产数量、现场 查看其使用状态、了解是否有报废、盘盈、盘亏等情况;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 明文件。 3、账面价值构成的调查 根据产权持有者的资产特点,抽查企业有关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及决算资料,了 解企业申报评估的资产价值构成情况。 4、评估资料的收集 向产权持有者提交与本次评估相关的资料清单,指导企业进行资料收集和准备。 5、深入了解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运行维护情况。 本阶段的工作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2 日~10 月 4 日。 (三)评定估算、汇总阶段 1、各专业组评估人员在产权持有者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合下,分别到实物存放现场 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查看和抽查清点,具体情况如下: 评估人员在企业有关人员的配合下,对实物资产进行现场查看,并查阅其相关的 运行记录、大修记录,填写重点设备、房屋现场调查作业表,与企业设备、房屋管理 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交流,了解设备、房屋管理制度、维修制度以及利用状况。 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结合所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实物资产的成新 率。 2、各专业组评估人员分别进行评估调查,广泛收集与评估对象有关的信息,对所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收集信息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和全面分析。 3、根据评估调查情况,确定评估方法,进行作价汇总,得出初步结果。 本阶段的工作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5 日~10 月 9 日。 (四)审核、出具报告阶段 按我公司审核制度和程序进行报告复核,并按照复核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最后出 具正式报告。 本阶段的工作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11 日。 十、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 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说明或限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 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 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 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2、持续使用假设 持续使用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使用中的资产和备 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 去。持续使用假设既说明了被评估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或市场环境,同时又着重说 明了资产的存续状态。具体包括在用续用;转用续用;移地续用。在用续用指的是处 于使用中的被评估资产在产权发生变动或资产业务发生后,将按其现行正在使用的用 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转用续用指的是被评估资产将在产权发生变动后或资产业务 发生后,改变资产现时的使用用途,调换新的用途继续使用下去。移地续用指的是被 评估资产将在产权发生变动后或资产业务发生后,改变资产现在的空间位置,转移到 其他空间位置上继续使用。 本次假设纳入评估范围内资产为在用续用状态。 (二)一般假设: 1、国家对被评估资产的转让无特殊限制; 2、社会经济环境及经济发展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在预期无其他重大变化; 3、国家现行银行信贷利率、外汇汇率的变动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4、国家目前的税收制度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测因素的重大不利影响; 6、本次评估测算各项参数取值均未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价格均为不变价.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三)具体假设 1、对于本次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其权属或负担性 限制),本公司按准则要求进行一般性的调查。除在工作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假定 评估过程中所评资产的权属为良好的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没有受侵犯或无其他 负担性限制的。 2、对于本评估报告中全部或部分价值评估结论所依据而由委托方及其他各方提供 的信息资料,本公司只是按照评估程序进行了独立审查。但对这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不做任何保证。 3、对于本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 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或行政性授权 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或更新。 4、我们对价值的估算是根据评估基准日本地货币购买力作出的。 5、假设公司对所有有关的资产所做的一切改良是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条款和有关上 级主管机构在其他法律、规划或工程方面的规定的。 6、本评估报告中的估算是在假定所有重要的及潜在的可能影响价值分析的因素都 已在我们与产权持有者之间充分揭示的前提下做出的。 十一、评估结论 此次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成本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账面价值 160,251.30 万元,评估值 163,507.53 万元,评估增值 3,256.23 万元,增值率 2.03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9 月 30 日 产权持有者: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固定资产 1 115,446.30 118,020.22 2,573.92 2.23 其中:房屋建筑物 2 11,602.07 11,539.37 -62.70 -0.54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3 12,250.06 12,355.64 105.58 0.86 管道及沟槽 4 28,128.29 28,447.66 319.37 1.14 机器设备 5 63,400.13 65,612.69 2,212.56 3.49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车俩 6 25.69 25.29 -0.40 -1.55 电子设备 7 40.06 39.57 -0.49 -1.2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8 44,805.00 45,487.31 682.31 1.52 资产总计 2 160,251.30 163,507.53 3,256.23 2.03 (二)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房屋建(构)物原值增值率 97.20%,净值增值 0.70%;设备类原值增值率 166.37% , 净值增值 3.48%,其原因主要如下: 1、评估更新重置成本与账面原值比较增值原因 由于房屋建(构)物和设备类资产账面原值是股东投入时以评估净值入账,故造 成评估原值有较大的增值; 2、评估净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原因 是由于会计所采用的折旧年限短于资产评估时所估资产所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 所形成。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注册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 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对此应特别引起注意: (一)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 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 任。 (二)由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 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资产明细及其他有关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和相关当事人应对所提供的以上评估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司对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 照、产权证明文件、会计凭证等资料进行了独立审查,但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 现行价格。本报告未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 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 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在用续用等假设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 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1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 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六)我们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评估目的实现后尚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 能影响其价值的因素,我们也未对各类资产的重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 (七)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 能做技术检测,设备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 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判断得出的。 (八)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及管道沟槽的隐蔽工程 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房屋、构筑物、管道和沟槽评估 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和申报的工程量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 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现场调查判断得出的。 (九)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车辆和槽车证载所有权人与公司名称不符,尚未办理 更名过户,本次评估未考虑过户的相关税费。 (十)公司自备货车过轨运输协议,是由公司股东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沈阳铁路局签定,有效期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评估报告未经核准或者备案,评估结论不得被使用; (四)本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和送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审查使用,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 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 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当政策调整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重新确定评估基准日进行评 估。 (六)本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 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四、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于 2011 年 10 月 11 日出具。 [本页以下无正文]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盘锦华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附件目录 评估报告附件 目 录 一、资产评估经济行为文件 二、委托方即产权持有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承诺函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五、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评估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4 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赵强(注册资产评估师) 机器设备: 于鸿斌(注册资产评估师) 王天利(设备工程师) 房屋建筑物:骆峰 曾程(土建工程师) 陈苏玉(评估助理) 土地使用权:骆峰(土地估价师) 项目复核人:王爱萍(注册资产评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