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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辽通化工: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5-08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1-016

辽宁华锦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8日14:30在辽宁省盘锦市华
锦宾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任勇强先生主持了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4人,代表股份数量
632,111,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43人,代表股份数量18,181,27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辽宁
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孙键律师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
    2.提案: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的议案
    表决结 果: 同意 17,723,323股, 占出 席会 议有表 决权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7.48%;反对271,0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49%;弃权
18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孙键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
次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
时报》上的《五届三次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