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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辽通化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2013-03-01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3-010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3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19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
于召开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的要求,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再次通知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3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决定召开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6日(星期三)14:30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3月6日(星期三)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
时间(2013年3月5日(星期二)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3年3月6日(星期
三)15:00)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3 年 3 月 1 日下午 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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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召开地点: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经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提案:
    提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董事会经过逐项检查,认为公司已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议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提案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
年7月3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即7.63元/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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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0,000股(含400,000,000股)。在该
上限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
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六)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本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七)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华锦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余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上市地点
    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事项之日起
十八个月。
    提案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提案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在内蒙古建设100
万吨/年合成氨、160万吨/年尿素项目。通过实施项目,进一步扩张公司产能,
完善公司区域市场布局,促进公司规模化效益进一步提升,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
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提案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提案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和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出具的审核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指定媒体披露。
    提案七:北方华锦本次发行股权认购合同
    提案八: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3
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
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2.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锁定上市时间的事宜;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8.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
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7月3日和2013年2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上的《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
    特别强调事项:无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
持股凭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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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登记时间:2013年3月5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
     3.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适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9
     2.投票简称:“辽通投票”。
     3.投票时间:2013 年 3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辽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审议一项议案,1.00
元代表本议案。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提案                                                            100
     提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提案二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0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2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3
                  (四)发行数量                                       2.04
                  (五)认购方式                                       2.05
                  (六)滚存利润安排                                   2.06
                  (七)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2.07
                  (八)上市地点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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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决议有效期                                2.09
    提案三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00
    提案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议案                      4.00
    提案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      5.00
                  报告
    提案六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6.00
    提案七        北方华锦本次发行股权认购合同                    7.00
    提案八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8.00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6
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维良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5856743
    传真:0427-585574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 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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