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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辽通化工: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3-04-16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3-020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了《关于召开 2013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的要求,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再次通知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3 年度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决定召开 2013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14:30
    ( 2 )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
(2013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3 年 4 月 23 日(星期
二)15:00)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3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召开地点: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经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阿克苏华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增产改造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
案;
    议案三:《公司章程》修订案;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原内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无机化工产品、石油及石油化工产品生产、储存
销售(以上各项试生产项目筹建);塑料制品、建安工程、压力容器制造、普通货物
运输(以上各项限分公司经营)。
   现拟修改为:
    生产销售液氨、压缩氮气、液氧、尿素、液氩、1.3-丁二烯、石脑油、煤油、液
化石油气、工业硫磺、氢气、甲苯、乙烯、丙烯、苯、富氢甲烷、乙苯、苯乙烯、粗
甲苯、混合苯、混合苯1#、混合苯3#、焦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5月27
日止);石油产品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除易燃易爆危险品);塑料制品、建安工程、
压力容器制造、普通货物运输(以上各项 限分公司经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
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
股凭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2.登记时间:2013 年 4 月 22 日(上午 8:00-11:00 时,下午 14:00-17:00
时)。
    3.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适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9
    2.投票简称:“辽通投票”。
    3.投票时间:2013 年 4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辽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审议一项议案,1.00 元
代表本议案。100 元代表总议案。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
议案一    关于阿克苏华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增产改造的议案           1.00
议案二    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         2.00
          融服务的议案
议案三    《公司章程》修订案                                          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

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

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
票数。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维良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5856743
    传真:0427-585574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6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

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题

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

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

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

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