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通化工: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01-28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7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14年1月17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1月27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
董事应为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金泉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北
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证券简
称变更为“华锦股份”。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 “000059”。《公司章程》和其
他所有的公司制度、文件中公司名称相应变更。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实施因公司名称变更引起其他相关变
更工作。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原内容为:
公司注册名称: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IAONING HUAJIN TONGDA CHEMICALS COMPANY LIMITED
现拟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North Huajin Chemical Industries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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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五十五条原
内容为:
(二)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在符合条
件的前提下,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发生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
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等(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预计支出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10%投资事项。
现拟修改为:
(二)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在符合条
件的前提下,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根据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实
施利润分配,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发生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
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等,预计支出(扣除专用于该事项的已公开或非公开募集资金部分)累计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投资事项。
1.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为富腾热电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富腾热电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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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与北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
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5名关联董事李金泉、于小虎、于
国宏、任勇强、杜秉光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2.表决结果: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北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议案五:关于为新疆化肥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化肥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议案六: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14年2月17日召开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2、4、5
项议案。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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