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通化工:关于与北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4-01-28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4-011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沥公司”)签订《原料供应协议》,向北沥公司提供58#全精炼石蜡。
2.北沥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
集团”)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北沥公
司属于受同一法人华锦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召开了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
沥 公 司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 公 司 已 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联董事李金泉、于小虎、于国宏、任勇强、杜秉光回避表决。
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
得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
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业务
发生金额
比例(%)
盘锦北方沥
向关联人销售产 青股份有限 300,000 0 0
品、商品 公司
小计 300,000 0 0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信工街,法定代表人岳连俊,
注册资本 32,442 万元,经营范围:沥青系列产品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含燃料
油(闪点小于 61 摄氏度)、石脑油}生产、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沥青系列产品、化
工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截至 2012 年 12 月,公司资产总额 282,977.08 万元,负债总额 225,866.61 万元,
净资产 57,110.47 万元,资产负债率 79.8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03,725.11 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 63,468.31 万元,净利润 15,134.59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3 年 12 月,公司资产总额 279,712 万元,负债总额 209,570 万元,净资产
70,142 万元,资产负债率 74.9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00,101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
17,212 万元,净利润 13,03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我公司与该公司关联交易
事项。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第一条 产品名称、质量标准
1、产品名称:58#全精炼石蜡
2、质量标准:初馏点大于 370℃;硫含量小于 10PPM;氮含量小于 5PPM。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在协议期限内,供应商每年供应数量约 40 万吨。
2、计量方法:以供方出具的计量数据作为实际供货数量。
3、双方每年年底确定下一年度提货计划,供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需
方下月提货数量,需方应按通知数量均衡提货。
第三条、产品的交(提)货地点、方式
1、交(提)货地点:在供方厂内。
2、交(提)货数量:如买方实际获得的当月原料数量与订单的相差幅度不超过 0.5%,
则该数量视为符合要求;如买方实际获得的当月原料数量与订单的相差幅度超过 0.5%,
供应商可以在 10 日内予以补足。
3、交(提)货方式:汽车运输。数量以供方计量为准,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价格、结算方法
1、产品价格按以下公式结算:
58#全精炼石蜡价格=大庆原油基础价格+加工费。
2、大庆原油基础价格为卓创资讯发布的中石油每月内供原油价格。加工费每年由
供需双方共同确定,2014 年经双方确定为 852 元/吨。
3、付款方式:需方应就每批次货物数量根据上个公历月的最终结算价格向供方支
付货款,并在下个公历月的前五(5)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历月供方已交付货物的数量根
据本公历月的最终结算价格和需方进行确认并结清差价。
第五条、供货期限
暂定二十年,到期无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正常延续。
第六条、质量验收标准
执行本协议第一条第 2 款之标准,经双方确认。双方确认装车后出现质量问题供方
概不负责。
第七条、双方责任
1、供方要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按计划供货;供方如遇检修等原因停产不能供应
该产品时,应提前 7 天通知需方;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由于供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
务,在协议期限内没有及时供给需方产品,供方应赔偿需方违约金。供方在临时性停车
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要按计划正常提货,不能影响供方正常生产;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由于
需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在协议期限内没有及时提货,需方应赔偿供方违约金。需
方在临时性停车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通知供方。
3、如果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不可抗拒力应该包括但不限于非正常生产、检修等情况。
4、供方在水、电、汽供应发生异常、原料供应不足、原料运输不畅、设备发生事
故停车等异常情况下,供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协议执行条款、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履行上市公司法定程序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
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传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期限内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两份。
协议期限:协议生效日至 2043 年 12 月 31 日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双方已签订《原料供应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辽通公司2012年对炼油部分装臵进行了原油品种调整和节能优化改造,产生58#全
精炼石蜡40万吨/年。经与北沥公司协商,公司拟将其作为原料供给北沥公司异构脱蜡
装臵使用,从而降低因库存带来的损失。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双方拟签署的《原料供应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