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通化工: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01-30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4-014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 2014 年 1 月 19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 年 1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名,
参加会议的董事共计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金泉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聘任许晓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1、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独立董事高闯、王萍、康锦江同意聘任许晓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许晓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附:高管简历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29 日
高管人员简历:
许晓军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98 年 6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辽河集团办公室
秘书处处长助理、副处长,2001 年 4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辽宁华
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总经理,、
“十一五”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指挥助理、现场指挥部副指挥兼
总调度长。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辽宁
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许晓军先生任职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