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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锦股份: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2014-03-24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4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
于 召 开 2014 年 第 3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2014 年 3 月 12 日 在 巨 潮 咨 询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补充公告》,由于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根据《深
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再次通
知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4 年度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决定召开 2014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14:30

     ( 2 )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

(2014 年 3 月 27 日(星期四)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 年 3 月 28 日(星期

五)15:00)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4 年 3 月 21 日下午 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召开地点: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经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报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关于公司股东变更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20)、《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

    2.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

行数量和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1、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3、决议有效期

    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

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
股凭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4 年 3 月 27 日(上午 8:00-11:00 时,下午 14:00-17:00

时)。

    3.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适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9

    2.投票简称:“华锦投票”。

    3.投票时间:2014 年 3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审议议案如下表,1.00

元代表议案一,1.01 元代表议案一的第一项分议案,以此类推。100 元代表总议案。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定价基准日、发行
议案一                                                                1.00
          价格、发行数量和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1、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01
          2、发行数量                                                 1.02
          3、决议有效期                                               1.03
议案二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00
议案三    关于公司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                                  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

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

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

票数。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维良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0427-5856743

    传真:0427-585574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关于公司股东变更承诺的公告
3、《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24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华

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题以

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

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

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

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