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 套指引》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关于 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基 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 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 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 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全面、真实、 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