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04-24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11日以通讯方
式发出通知,2014年4月23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
应为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8名。会议由副董事长于小虎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推荐李春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收到董事长李金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去
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推荐李春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2. 李春建先生与公司大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会关
联董事于小虎、于国宏、任勇强、杜秉光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 4 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
案进行了表决。
3.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会议审议通过《推荐李春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补选李春建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附件二)。
6.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三: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
1.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1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春建,男,中共党员,1966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8
年8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1988年8月至1999年6月任兵器工业总公司质量
安全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干部;1999年6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计划
部建管处副处长;2000年6月至2001年1月任中国兵器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2001
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国兵器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01
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0年9
月至2003年2月参加北京大学与美国Fordham合作的北大国际MBA班学习;2003年6月至2009
年10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计划部副主任;2009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国兵器工业
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副主任(正职待遇);现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北化
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255厂董事长,845厂董事长,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董事长。
李春建先生任职的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附件二: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推荐李春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中关于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阅李春建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
职资格合法合规。
2、提名李春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高闯、王萍、康锦江
2014年4月23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