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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锦股份:第五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05-14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于2014年5月3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5月13日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
开,参加会议的董事应为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为9名。会议由副董事长于小
虎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选举李春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1.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李春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一)

    议案二: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董事研究决定对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
    ①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春建
    委     员:杜秉光、于国宏、唐治钫、高闯
    ②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康锦江
    委     员:于小虎、于国宏、高闯、王萍
    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闯
    委     员:于小虎、许晓军、康锦江、王萍
    ④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萍
委    员:许晓军、于国宏、高闯、康锦江
1.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针对上述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3日
附件一:董事长简历
    李春建,男,中共党员,1966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
程师。1988年8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1988年8月至1999年6月任
兵器工业总公司质量安全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干部;1999年6月至2000年6
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计划部建管处副处长;2000年6月至2001年1月任中国
兵器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2001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国兵器工业勘
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01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北京
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参
加北京大学与美国Fordham合作的北大国际MBA班学习;2003年6月至2009年10月
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计划部副主任;2009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国兵器工
业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副主任(正职待遇);2011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北化集团、
北化股份董事长;现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春建先生任职的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方华锦
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附件二:

            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董事长和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方华锦化学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董事长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提出的,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提名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所选举的董事长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任
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选举李春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2、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是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出的,我们认为:本次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
成员组成是源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出现变动,是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下设专
门委员会能够正常运作,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高闯、王萍、康锦江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