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五 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 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7 月 23 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6 号,对《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八项 新会计准则和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 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 项如下: 调整事项 报表科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将在“葫芦岛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 5,000,000.00 0.00 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5,000,0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 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公司 对企业已经存在的退休人员的受益计划进行了测算,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调整事 项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表: 合 并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2013 年三季度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956,039.10 59,411,433.49 102,367,472.59 应付职工薪酬 66,646,573.34 223,319,894.44 289,966,467.78 未分配利润 1,892,647,456.13 -163,908,460.95 1,728,738,995.1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171,993,889.95 -163,908,460.95 7,008,085,429.00 2014 年三季度末利润表上年同期项目 管理费用 1,237,720,253.73 -18,016,319.46 1,219,703,934.27 财务费用 539,975,790.55 5,486,092.39 545,461,882.94 营业利润 -500,784,393.83 12,530,227.07 -488,254,166.76 所得税费用 38,277,959.12 3,132,556.77 41,410,515.89 利润总额 -497,498,139.23 12,530,227.07 -484,967,912.16 净利润 -535,776,098.35 9,397,670.30 -526,378,428.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8,064,142.03 9,397,670.30 -518,666,471.73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4 0.01 0.4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4 0.01 0.43 母公司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2013 年三季度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717,580.24 51,694,399.00 77,411,979.24 应付职工薪酬 39,648,600.78 194,209,070.31 233,857,671.09 未分配利润 1,236,436,020.73 -142,514,671.31 1,093,921,349.4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565,444,015.81 -142,514,671.31 6,422,929,344.50 2014 年三季度末利润表上年同期项目 管理费用 961,887,432.33 -15,611,581.81 946,275,850.52 财务费用 500,571,957.03 4,741,707.93 505,313,664.96 营业利润 -147245969.7 10,869,873.88 -136,376,095.84 所得税费用 -3,612,309.21 2,717,468.47 -894,840.74 利润总额 -141,880,713.60 10,869,873.88 -131,010,839.72 净利润 -138,268,404.39 8,152,405.41 -130,115,998.98 说明:华锦股份截止 2014 年 9 月末,退休人员 5307 人,按平均寿命 75 岁、80 岁、 85 岁三个层次测算计提受益计划金额;以 5 年期国债利率 5.41%为折现率;按退休员工 平均寿命按个人、按月份折现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受益计划测算金额与折现额之差影 响公司前期未分配利润;未确认融资费用按人/月计算平均摊销月数进行摊销;调整当 期未分配利润的同时,对其所影响的递延资产进行测算及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 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 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 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 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 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其他说明 本次调整事项未经专业精算师测算,未经审计人员审计。仅为公司财务人员的初步 测算,公司将于 2014 年年报审计时,聘请精算师现场测算并进行账务处理,经审计事 务所审计后再行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