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2014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1-21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7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 本次会议审议第一项议案投票未通过。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15:00至2014年1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3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于国宏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74人,代表股份数量
647,623,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9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股份613,930,0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51.1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公司股份33,693,4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8066% 。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徐吉文律师现场见证。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收购控股股东持有的北方沥青45.0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15,143,4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44.9448%;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弃权
18,542,4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0329%。本议案未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15,14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448%;
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弃权18,542,489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329%。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徐吉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六、备查文件
1.2014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4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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