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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锦股份:关于新增与戴纳索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4-12-18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9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与戴纳索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辽宁北方戴纳索合成橡
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纳索”)签订《公用工程供应合同》、《原料供应协议》及《苯
乙烯供应合同》。
    2.戴纳索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兵器集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4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锦集团”)发来的《关于增加2014年第7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
《关于新增与北化鲁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新增与戴纳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7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将以网络
投票方式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按产品进一步划分   交易金额(万元/年)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蒸汽                 10,035.36         0
               辽宁北方戴纳
                                        水                    498.96         0
向关联人销     索合成橡胶有
                                    丁二烯                 75,000.00         0
售产品、商品     限公司
                                    苯乙烯                 25,000.00         0
                    合计                                 110,534.32          0
    戴纳索于每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与公司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会将
其列入下一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中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表决。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辽宁北方戴纳索合成橡胶有限公司是由山西北方兴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和西班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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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纳索管理有限公司(Dynasol Gestion S.A.)共同投资组建的合资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5 月 12 日,合资双方各占股权权益的 50%,
    公司注册地:盘锦市双台子区华锦精细化工园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股东公司:山西北方兴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西班牙戴纳索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柒亿肆仟玖佰贰拾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恒志。
    税务登记证号码:211102567598381
    项目建设阶段,预计 2015 年 3 月投产。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根据《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我公司与该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用工程合同: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方”),和辽宁北方戴纳索合成橡胶有限公
司(“买方”)签署《公用工程供应协议》。供应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公式向买方
供应水、氮气和蒸汽(合称“公用工程”)。
    协议以双方签字生效开始计算,持续 27 年。
    交易均以管道方式已正常状态交付,以经过 LND 界区后为交付成功。
    买方应以电汇方式,公用工程每月支付 3 次,每次支付 10 天的使用量;
    原料供应协议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方”),和辽宁北方戴纳索合成橡胶有限公
司(“买方”)签署《原料供应协议》。
    在期限内,买方应根据本协议条款采购丁二烯(“原料),并且供应商应根据本协议
条款出售原料。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生效日起的三十年。
    原料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一个月的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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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苯乙烯供应合同: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方”),和辽宁北方戴纳索合成橡胶有限公
司(“买方”)签署《原料供应协议》。
    在期限内,买方应根据本协议条款采购苯乙烯(“原料),并且供应商应根据本协议
条款出售原料。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生效日起至生效日的第 27 个周年纪念日止(“期限”)。
    每年每月 24 日为交付数量结算日,除供应开始的第一月以外,每月数量核查单结
算自上月 24 日开始至本月 23 日止,第一月数量核查单结算自当月开始供应的第一日至
当月 23 日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双方签订《公用工程供应合同》、《原料供应协议》
及《苯乙烯供应合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北化鲁华的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
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运营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
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独
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发来的《关于增加2014年第7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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