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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锦: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5-05-05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ST 华锦            公告编号:2015-03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华锦股份: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5 年 5 月 6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
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5 月 5 日(星期二)15:00 至 2015 年 5 月 6 日(星期
三)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时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一: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三: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公司 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587,998,041.49 元,未分配利润为 304,649,414.64 元。公司连续两
年亏损严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2014 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五: 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关联方
需回避表决。
    议案六: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七: 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八: 董事会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九: 关于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会计师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
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 年 5 月 5 日(上午 8:00-11:00 时,下午 14:00-17:
00 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15 年 5 月 5 日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
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059
       3、投票简称:华锦投票
       4、在投票当日,“华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本次审议一项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100
元代表总议案。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
议案一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二 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
议案三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四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议案五 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5.00
议案六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00
议案七 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00
议案八 董事会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00
议案九 关于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会计师的议案                   9.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2.如股东同时拥有多个证券账户号,股东使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时,则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股份均已投
出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
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
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维良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5856743
    传真:0427-585574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2014 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4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

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题以投

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会计师的议案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

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

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

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