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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锦股份: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1-16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审议未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星
期二)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15:00至11月15日(星期二)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9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25 人,代表股份 数量
515,782,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247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股份514,417,536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32.162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公司股份1,365,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53%。

                                     1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徐吉文律师现场见证。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议案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3070%;
反对1,224,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9.693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140,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070%;反对1,224,39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9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审议未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徐吉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六、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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