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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锦股份:增补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7-04-18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增补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和 2016 年 4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公告编号:2016-015)。

    经核查,2016 年度,公司向关联人辽宁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出售乙烯、蒸汽等产品的

日常关联交易因产品售价上升,导致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年初预计,需增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约 138,857,103.90 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30%。公司向关联人山西北方石油销售有限

公司出售-10 号车用柴油(Ⅳ)的日常关联交易因产品售价上升,导致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年初

预计,需增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 87,773,949.40 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82%。

    本公司五届五十六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增补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与会的关联董事李春建、于小虎、

许晓军、杜秉光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

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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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关联
                                      2016 年实际交易    2016 年预计交易
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需增加金额
                                           金额               金额
类别

       辽宁北方
向 关  化学工业      乙烯、蒸汽等     1,338,857,103.90   1,200,000,000.00   138,857,103.90
联 人  有限公司
销 售 山西北方
                     -10 号车用柴油
产品、 石油销售                         167,773,949.36      80,000,000.00     87,773,949.4
                         (Ⅳ)
商品   有限公司
         小计                         1,506,631,053.26   1,280,000,000.00   226,631,053.3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辽宁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郜永胜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环氧乙烷、乙二醇、乙醇氨、液氧、氮气液氩生产销售

    住所:辽宁盘锦双台子区

    截至 2016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498,286,719.56 元,净资产 182,974,273.57 元,营

业收入 1,410,879,073.99 元,净利润-181,372,642.52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6,678,411.22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山西北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马小勤

                                              2
       地址:忻州原平市前进西街一五二处南

       企业注册资金:3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石油产品销售

       截至 2016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29,961,645.09 元,净资产 23,553,375.32 元,营业收

入 306,052,070.12 元,净利润 1,518,868.49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673,227.34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

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为多年形成,并且为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按照双方已签署

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交易定价方式依据公

开市场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

要业务没有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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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五届五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的《公司增补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增补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

前书面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已获得公司五届五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

    2、经过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超出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

平、公允的原则,所涉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3、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关联交易内容和

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五届五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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