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锦股份:第五届第六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10-11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0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六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十一次董事会于2017年9月29日以通讯方
式发出通知,2017年10月10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

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王维良先生、

许晓军先生、杜秉光先生、李春建先生、唐治钫先生、董成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1 关于提名王维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提名许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关于提名杜秉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关于提名李春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关于提名唐治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关于提名董成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以上6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张黎明先生、

姜欣先生、高倚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2.1 关于提名张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关于提名姜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关于提名高倚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3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将报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

项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根据相关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经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届满离任的各位董事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规范运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会议通知详

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2)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

                                         2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划排序)

    (一)王维良先生简历

    王维良,男,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2011.12至今
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王维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
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
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二)许晓军先生简历

    许晓军,男,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2008.06-2011.10
任公司总经理;2008.06-2010.07任华锦集团副总经理;2010.07-2011.12任公司董事;
2011.10至今任华锦集团党委副书记;2011.12-2014.01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2014.01至今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7.02起至今兼任华锦集团纪委书记、
公司纪委书记。

    许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
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
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3
     (三)杜秉光先生简历

     杜秉光,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999.09-2001.11 任 锦 天 化 公 司 副 经 理 ; 2001.11-2006.02 任 锦 天 化 公 司 经 理 ;
2005.11-2013.08任华锦集团副总经理;2010.07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08至今任华锦集团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05至今任辽宁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秉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
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
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四)李春建先生简历

     李春建,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988.08-1993.11任兵器工业总公司质量安全部干部;1993.11-1996.01任兵器工业总公司
建设局干部;1996.01- 1999.06任兵器工业总公司发展计划局干部;1999.06-2000.06任兵
器集团计划部建管处副处长;2000.06-2001.01任兵器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
2001.01-2001.10 任 兵 器 工 业 勘 察 设 计 研 究 院 副 院 长 、 党 委 副 书 记 兼 纪 委 书 记 ;
2001.10-2003.06任中兵环境公司总经理、董事;2003.06-2009.10任兵器集团计划部(计
划局)副主任(副局长);2003.06-2007.06任中兵环境公司董事长;2006.04-2010.07任华
锦集团董事;2007.07-2010.07任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09-2009.10任集
团公司民爆器材管理办公室主任;2009.10-2011.10任兵器集团战略发展部副主任(正职待
遇);2011.06-2012.08任包头北奔重汽董事;2011.10-2014.03任北化集团董事、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党委书记;2011.12-2014.03任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西
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2011.12-2012.02任北化股份董事长;
2012.02-2014.03 任 兵 工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 北 化 股 份 董 事 长 、 法 定 代 表 人 ;
2014.03-2014.07任北化集团董事2014.03至今兵器集团总经理助理,华锦集团董事、董事
长 、 法 人 代 表 、 科 技 委 主 任 委 员 ; 2014.05 至 今 任 华 锦 股 份 董 事 长 、 法 定 代 表 人 ;
2014.07-2014.10任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07至今任华锦集团党委书记;
2014.10至今任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5.09至今任公
司总经理。

                                                   4
     李春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
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
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五)唐治钫先生简历

     唐治钫,男,196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7.03-1998.10
任 抚 顺 乙 烯 厂 副 总 工 程 师 ; 1998.10-2001.08 任 抚 顺 乙 烯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2001.08-2006.05任石油二厂副厂长;2006.05-2007.11任中国兵器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副
总经理;2008.07-2011.10任华锦集团总工艺师;2007.05-2007.11任“十一五”重点工程
总指挥部指挥助理兼炼油工艺总工程师;2007.11-2008.06任华锦“十一五”重点工程总指
挥部指挥助理、现场指挥助理兼总调度长、炼油工艺总工程师、工程技术一部部长;
2008.07-2011.10任华锦集团总工艺师;2008.06-2011.10任“十一五”重点工程总指挥部
指挥助理、现场指挥助理兼油化总工艺师、2008.06-2008.07工程技术一部部长;2011.12
至今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唐治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
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
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六)董成功先生简历

     董成功,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董


                                                 5
成功先生自1987年7月至今在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其中2002.10-2014.01任盘
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01至今任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党委副书记。

    董成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
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
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划排序)

    (一)张黎明先生简历

    张黎明,男,195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2015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张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
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
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张黎明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
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姜欣先生简历

    姜欣,男, 196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
2009.12-2016.12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17.01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6
教授。

    姜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
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
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
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姜欣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
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高倚云女士简历

    高倚云,女,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副教授。2000年至今任辽宁大学副
教授。

    高倚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
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
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高倚云女士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
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