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五)2021-07-15
债券简称:18 华锦01 债券代码:112781.SZ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五)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1 年 7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化及配套
公用工程生产装置检修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
据。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1、2018 年 7 月 13 日,北方华锦集团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和《关于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2018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2、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9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18]1571 号”文核准,发
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3、北方华锦集团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成功发行 25 亿元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18 华锦 01”)。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25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3+2)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票面利率:4.18%(当期)
5、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18 华锦 0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北方华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发布《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化及配套公用工程生产装置检修的公告》,内容指出,北方华
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有效运行,按照
年度计划,预计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起对石化及配套公用工程生产装置进行三年
一次例行停车检修。本次停车检修将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部分产品产量和经
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各生产单位检修项目、时间安排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 项目数 检修时间 检修天数
1 炼化分公司 934 2021 年 7-8 月 35
2 乙烯分公司 1,074 2021 年 7-8 月 33
3 双兴分公司 246 2021 年 7-8 月 34
4 锦阳公司 74 2021 年 7-8 月 30
根据各单位用汽情况,由生产部确定
5 富腾热电 75 2021 年 7-8 月
具体停车时间及检修天数
6 储运分公司 47 2021 年 7-8 月 30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
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本次重大事项情况予以披露,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
关于石化及配套公用工程生产装置检修的风险。
国泰君安将持续督导发行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事项的其他重大事项,以做好
存续期信息披露工作。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典
联系电话:021-38677718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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