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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锦股份: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1-18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1 月 17 日,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新增
2021 年度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 28,255.46 万元。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与会的关联董事任勇强、杜秉光、董成功、许晓军、
陈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4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未超出年初预计,此次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未达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 5%,不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本次关联
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2021 年新   2021 年初至披露 上年实际
                    关联人
    别                                 内容      增金额     日实际交易金额 发生额
出售商品/
          中兵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柴油     28,255.46        28,255.46     0.00
提供劳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兵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东
     注册资本:7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研发、销售节能产品;销售沥青、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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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燃料油、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
化学品);节能项目评估(不含资产评估);节能项目审计(不含财务审计);技术
咨询、技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检测;设备租赁(汽车除外);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批发成品油;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限在外
埠从事生产活动);不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具体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02 月 06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1 号院 3 号楼 1001 号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58,705 万元,净资产 15,110 万元,营业收入
111,082 万元,净利润 99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94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该公司总资产 56,289 万元,净资产 15,232 万元,营业
收入 81,694 万元,净利润 46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8,667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
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遵循自愿、
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向中兵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柴油,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日常
关联交易审议通过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交易定价方式
依据公开市场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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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不影响
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意相关议案提交本次董事
会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以下意见:
    经过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
允的原则,所涉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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