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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2-01-18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于2022年1月17日在华锦股

份会议室召开,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

原则,所涉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张黎明、姜欣、高倚云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