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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锦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3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年度,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现就本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主要工作

    (一)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

    1.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第二十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选

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第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3.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第一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

举赵显良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第二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第三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

选康启发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7.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第五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

举康启发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第六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
选张世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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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审核,认为公司资金使用审核、财

务工作程序等按照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交易双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履行权利义务,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

内,该制度得到了严格执行,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

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受监管部门的查处和要求整

改的情况。

    (六)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
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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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1 年,公司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经对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和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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