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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锦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0-26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星

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星期

五)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4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1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提案1.00需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第

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36)、《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2022-03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0)。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

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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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

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30-14:5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

行登记须在2022年11月10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0427-5856743

    传真:0427-5856199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3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6 年修订),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59”,投票简码为“华

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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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

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

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

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
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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