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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锦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2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9:

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

表股份数量466,000,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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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股份434,445,409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27.1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公司股份31,555,2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高孟非律师

以远程视频方式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65,939,5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31,494,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反对61,1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

过。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65,842,3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

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97,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31,396,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反对61,1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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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高孟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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