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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聚能源: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9-09-03  

						股票代码:000096 股票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09]023 号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3日

    上午10:30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名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328,368,253股,占公司总股本

    528,000,000股的62.19%。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彬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2、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参见2009年8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D020版《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的328,368,2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经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陈达、狄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星辰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2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星辰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三) 本次会议提案;

    (四)其他有关本次会议召开、表决等事项的有效性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