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董事会关于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2011-04-25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
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一、追溯调整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4 号》的规定,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少数股
东分担的子公司的超额亏损超过了在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
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之联营企业深圳南山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南山热电)、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协孚)对 2009
年度及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根据南山热电、深圳协孚的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本公司追溯调整了财务
报表的相关数据:
1、合并财务报表
内 容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 月 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1,849,475.69 1,849,475.69
未分配利润 1,849,475.69 1,849,475.69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内 容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 月 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1,282,843.65 1,282,843.65
未分配利润 1,282,843.65 1,282,843.65
二、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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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要求,并得到了审计机构的认可,
本次对会计报表的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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