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关于为参资企业进行担保的公告2011-07-06
股票代码:000096 股票简称:广聚能源 编号: 2011-012 号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资企业进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之参资企业深圳市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油运”)
拟建造一艘 76000 载重吨成品/原油船。根据三鼎油运股东会决定,三鼎油运各
方股东为该项目的付款义务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持有三鼎油运 22%的股
权,按持股比例在 6,124.8 万元人民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同时,三鼎油
运为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不需股东大会审议,
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于 1993 年在深圳注册,注册资本 3,01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昌正,主要进行海上运输,货运代理,船舶租赁等业务。截至 2010
年末,三鼎油运总资产为 41,466 万元,净资产为 37,619 万元,总负债 3,847 万
元,其资产负债率为 9.28%。2010 年度营业收入 10,852 万元,净利润 6,503 万
元。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若三鼎油运未履行造船的付款义务,公司将在 6124.8 万元人民币范围内承
担一般保证责任,该担保金额随三鼎油运支付各期进度款及退款金额按比例递
减,即减至: 价款剩余未付金额(总价款扣除已付款)×22%。担保的期限自
担保函签字之日起至船舶交付之日止,预计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持有三鼎油运 22%的股权。鉴于三鼎油运的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
率较低,且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担保公平、对等,三鼎油运亦
为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董事会同意为三鼎油运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参资企业三鼎油运提供担保,按持股比例在 6124.8 万元人民币范围
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是出于参资企业经营需要,三鼎油运亦为本公司出具了反
担保函。
本次担保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三鼎油运进行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0 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8,923.2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19%。本次担保发生额 6,124.8 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
2010 年末净资产的 3.56%。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5,048 万元
人民币,占本公司 2010 年末净资产的 8.7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