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0-29
股票代码:000096 股票简称:广聚能源 编号:2012-032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10 名董事参加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和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2012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审计报酬。
利安达会计师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合并后,原利安达深圳分所的所有审计、验资等注册
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将转由中瑞岳华继续承办。
会议决定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2 年财务报告
审计和内控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201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 5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25 万元。公司聘请黎剑民、陆永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聚香
港 2012 年财务报表的费用为港币 8000 元。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