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变更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董事长王建彬已被广东省 检察院批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适合继续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我们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利 益的角度出发,同意公司解除王建彬董事长、董事职务。董事候选人 张桂泉先生、冷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本次提名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张桂泉先生、 冷平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 刘全胜 谢家伟 李颖琦 罗元清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