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3-06-25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13-021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8,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2元人民币(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每10股派0.18元人民币;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
息红利税根据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元,股权登记日
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
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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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3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74 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676 深圳市深南实业有限公司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李涵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 座22 楼
咨询电话:0755-86000096 传真:0755-86331111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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