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4-07-04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1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20日
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8,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74 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 座22 楼
咨询联系人: 李涵
咨询电话:0755-86000096 传真:0755-86331111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四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