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29
股票代码:000096 股票简称:广聚能源 编号:2014-032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现任成员共 11 人,全体 11 名董事均参加了通讯
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及修订了八项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
会计准则,结合企业内部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财务报
表进行追溯调整。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要求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
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的2014-031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详 见 同日 刊登 于巨 潮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及中 国证券 报 的
2014-033 号公告及相关独立意见。
二、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详 见 同日 刊登 于巨 潮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及中 国证券 报 的
2014-030 号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