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出售“深南电 A”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 减持“深南电”股份的议案》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出售“深南电 A”股票,符合公司当前经营需要 及长远发展目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同意《关 于继续减持“深南电”股份的议案》。 独立董事: 刘全胜 谢家伟 罗元清 杨 斌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