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5-05-16
股票代码:000096 股票简称:广聚能源 编号:2015-015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在《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 2015-014 号《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
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2015 年 5 月 20 日至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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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5 月 20 日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22 楼会
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5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
8、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与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他人
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5、审议《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 2015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同名公告。
6、审议《关于聘请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决定其报酬
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
需审议。
上述议案中,第 7、8 项议案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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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选举独立董事和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他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批
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的 2015-010 号《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1 号《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
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
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2:00—5 月 21 日
(星期四)下午 2: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22 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96
2、投票简称:广聚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在投票当日,“广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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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
议案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4.00
议案 5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00
议案 6 《关于聘请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决 6.00
定其报酬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①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选举张桂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1
选举冷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
选举杨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
选举李洪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4
选举李世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
选举郭立邦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6
选举张满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7
子议案②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选举刘全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1
选举谢家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
选举罗元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
选举邵瑞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4
议案 8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选举王坚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9.01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 1 至议案 6),在“委托数量”项下填
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如表二所示:
表二: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于“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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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 7 至议案 8),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
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表三所示:
表三: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说明: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7,股东可把表
决票投给 1 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 7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
过可表决票总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股东可把表决
票投给 1 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 4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
决票总数。
③选举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1,股东可把表决票投
给 1 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 1 名监事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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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提案的具体内容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22 楼
邮 编:518054
联系人:李涵
电 话:0755—86000096
传 真:0755—86331111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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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广聚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卡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4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议案 5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聘请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
议案 6
位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委托票数
议案 7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①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选举张桂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冷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洪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世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郭立邦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满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子议案②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选举刘全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谢家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罗元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邵瑞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8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选举王坚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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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五年 月 日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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