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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聚能源: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5-07-02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1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1日
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8,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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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9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74           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 座22 楼
      咨询联系人: 李涵
      咨询电话:0755-86000096 传真:0755-86331111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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