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关于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2016-04-12
股票代码:000096 股票简称:广聚能源 编号:2016-008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主营业务及投资项目的资金周转需求,有效地降低公司资金的
融资成本,公司拟在中国银行等六家授信银行继续以免担保信用方式申请总额为
折合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给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
司、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广聚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广聚亿升石油化
工储运有限公司使用。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司
广聚能源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马伟民
注册资本:1305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海景广场 5 楼 B 座
成立日期:1992 年 12 月 30 日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化工产品、原油的购销、附设油库;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运输,不含危险
物品运输);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
批准的项目除外);^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非实物方式)
《食品流通许可证》;汽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
(汽油、柴油、重油,车辆类型:限油罐车)(凭相关批准文件及许可证经营);
船舶港口服务业务(凭《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571.48
负债总额 5,279.67
流动负债总额 5,279.67
净资产 34,291.81
营业收入 97,782.66
利润总额 7,098.52
净利润 5,286.68
2、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
广聚能源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杜文军
注册资本:1111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2209
成立日期:1989 年 5 月 31 日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电力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084.15
负债总额 2,884.17
流动负债总额 2,750.87
净资产 28,199.98
营业收入 113.13
利润总额 9,762.87
净利润 5,083.18
3、深圳广聚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聚能源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巫国文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以东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2208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3 日
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自
有房屋租赁。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011.25
负债总额 68.14
流动负债总额 68.14
净资产 20,943.11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184.77
净利润 138.43
4、深圳市广聚亿升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广聚能源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刘光伟
注册资本: 5868.279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妈湾大道 41 号
成立日期:1989 年 4 月 1 日
经营范围:在南山区南头妈湾零号泊位设立石油产品、液体化工原料保税仓;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燃料油、润滑油、化工产品的销售(不
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港区内提供
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为船舶提供燃料油(重油)供应服务(凭《港口经营许可
证》(粤深)港经证(0091)号经营;对化学液剂,增塑剂,苯乙烯,冰醋酸及
其它化工原料和石油产品的仓储和包装。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22.96
负债总额 477.00
流动负债总额 477.00
净资产 8,245.96
营业收入 1,843.36
利润总额 -270.53
净利润 -270.56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各银行具体申请额度及额度用途列示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授信额度用途
1 中国银行 30,000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具体授信
2 中国农业银行 20,000 方式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
3 华夏银行 20,000 款、并购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
4 广发银行 10,000 票据、保函、信用证、贵金属租赁
5 平安银行 10,000 等银行可办理的各类授信业务,具
6 兴业银行 10,000 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
内容为准。
合 计 100,000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司、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广
聚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广聚亿升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使用上述银行授信额
度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自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目前,上述企业尚未确定具体的融资额度,公司亦未签订授信协议。届时,
公司将根据具体需要再行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全资子公
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公司没有为全资子公司或本公司以外的其它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