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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聚能源:2016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16-08-30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

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回报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同

等知情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对

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201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8,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2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实施完毕,共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1,056

万元人民币。公司近三年来的现金分红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分红年度
             (含税)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5 年    10,560,000.00         147,252,926.03                 7.17%
2014 年    10,560,000.00          42,008,759.71                 25.14%
2013 年    10,560,000.00          67,281,325.57                 15.70%




二、严格履行承诺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严格遵守和履行公司自上市以来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并持续披露相关

承诺的履行情况。截止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等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

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6 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

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半年内通过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共计对外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文

件共计 26 个。

四、投资者接待与沟通情况

    为更好地获得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疑解惑,加强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公司继续多渠道、多层次地展开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采用包括 投 资 者 热 线 ( 0755-86000096)、 传

真 ( 0755-86331111)、 邮 箱(gjnygf@126.com)、深交所互动易

等多种方式,及时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对投资者的意见、建议进

行整理并做出反馈,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利用安全、经济、便捷的

网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

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
当诉求。

六、制定“蓝天行动”专项工作方案

    为积极贯彻落实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专

项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发【2016】15 号)要求,切实提高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公司制定了“蓝天行动”

专项工作方案。

    报告期内,组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有关人员进行学习、交

流,学习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管理规定》、《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讨论如何改进

投资者关系工作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内部审批流程,落实信息披露责

任管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投资者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自身

情况,继续推动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从保障中小投

资者的参与权、知情权等多个角度,继续完善公司各方面工作,进一

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报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