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陈大龙 先生、杨红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本次提名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陈大龙先生、 杨红宇先生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 刘全胜 谢家伟 罗元清 邵瑞庆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