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3-31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19 年度的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在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我们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审阅了相
关文件,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从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
日常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2019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唐天云 5 5 0 0
周 霞 5 5 0 0
赵 政 5 5 0 0
李颖琦 5 5 0 0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2019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情况如下:
公司现任四位独立董事均是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
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6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
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作为上述 3 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提出了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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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较好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二、2019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客观、公正地提出了
多项独立意见,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表时间 发表事项 发表意见
号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9 年 4 月 2 日)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专项
1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说明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8 月 21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对 2018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
2 同意
(2019 年 4 月 2 日) 核销(处置)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对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独
3 同意
(2019 年 4 月 2 日) 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对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4 同意
(2019 年 4 月 2 日) 意见
关于对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9 年度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5 绩效考核目标及总经理年薪额度方案、申请发 同意
(2019 年 4 月 2 日)
放园丁石项目特殊贡献奖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6 关于对 2018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9 年 4 月 2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对聘请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7 同意
(2019 年 4 月 2 日) 单位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8 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9 年 4 月 2 日)
三、为公司治理所做的工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 4 位独立董事,2 位为财务会计领域专业人员,1 位为法
律专业人员,1 位为金融专业人员。在历次董事会中,我们都从各自专业的角度提
出意见;协助公司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内部
控制的运行提出了专业的意见;积极参与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前、审计中、审
计后多次与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接受会计师的内部控制审计专项访
谈。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公司有其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天云 周霞 赵政 李颖琦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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