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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聚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单位的独立意见2020-08-21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 2020 年度

                       审计单位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0 日,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根

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议,我们对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拟变更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3.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客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天云   周霞     赵政   李颖琦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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