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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聚能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08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

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

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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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3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租赁会计政策进行如

下调整: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

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

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

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

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

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

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

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

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

方法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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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二提供了多项

简化处理安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

化处理,无需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主要

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
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告
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的议案》,仔细

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公司对会计政

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更加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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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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