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2022-04-12
关于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亚会核字(2022)第 01610006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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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说明………………………………………………………… 1-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关于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亚会核字(2022)第 01610006 号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能源
公司”)2021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2)第 0161001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广聚能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
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的要求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广聚能源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
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
我们审计广聚能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复核,除此之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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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后附的汇总表与我们审计广聚能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
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广聚能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说明仅供广聚能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审核说明作为广聚能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王季民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春平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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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度占用 2021年度资金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1年期初 2021年度偿还 2021年期末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的利息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占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资金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无
小 计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无
小 计
总 计
2021年度往来 2021年度往来
往来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1年期初 2021年度偿还 2021年期末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的利息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无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无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无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无
总 计
法定代表人:张桂泉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夏智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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